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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窗口行业职工文明服务公约”

    日期:2009-03-04     作者:律公科    阅读:2,767次
      奉贤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司法局根据(以下简称“服务公约”)制定了沪司发办[2009](30)号文件,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要求各法律服务行业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展示服务形象,努力为世博会的成功举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月26日下午,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近期工作,特别就如何贯彻落实“服务公约”,对现有的8家律师事务所及其全体律师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一、活动要求:
      1、律师事务所主任要切实担负起贯彻落实“服务公约”各项活动的组织责任,借迎世博契机,积极开展特色活动,广泛发动,有效组织,形成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2、贯彻落实“服务公约”需做到“四个结合”:与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工作相结合;与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自身建设相结合;与庆祝上海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相结合;与总结宣传先进,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
二、活动内容:
      1、律师事务所要从实际出发,开辟“法律服务专栏”。切实抓好本单位接待、服务场所的环境布置,用好市统一制发的世博宣传画、招贴画、挂图标语等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世博宣传氛围。
      2、律师事务所要做到“三证”上墙,推行收费标准公开,法律服务人员全部挂牌服务。
      3、律师事务所要在接待室显著墙面上公示全体执业律师的姓名、照片、执业证号以及本所服务特色及其已取得的成效。
      4、由律师工作委员会发起倡议,法律服务机构共签“文明服务公约”,开展“服务公约示范单位” 评选活动;
      5、启动奉贤区第二次“诚信律师”评比活动。
      6、沿街面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要修建残疾人专用通道。
      7、畅通与媒体联络沟通的管道,积极组织和提供新闻素材,及时报道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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