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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提前预拨春季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178.47亿元

    日期:2009-03-05     作者:财政部网站    阅读:1,255次
  为保证农村中小学春季开学后正常运转,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中央财政提前预拨了春季学期各省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78.47亿元。


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改革从2006年开始实施,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分担比例每年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的基准定额标准已达到中西部地区小学生均300元/年,初中生均500元/年;东部地区小学生均350元/年,初中生均550元/年。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的提高,将使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更好地促进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提高。


财政部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尽快拨付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春季开学后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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