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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托律师发来声明称与北大无直接关系

    日期:2009-03-06     作者: 刘长宇实习生王瑞婷    阅读:1,571次
 “‘北大副院长’意图侵犯长春籍女助理”续

新闻回放:2月26日晚,郑州市一宾馆内,一名长春籍女青年报警,称老板王子涵对她进行性侵犯。面对电视台的摄像机,王子涵自称“北京大学明伦管理学院副院长”。

记者经调查发现,王子涵并非北京大学的副院长。

昨天,记者再次电话采访北京大学校办宣传部。工作人员称,他们查看了网络上的内容,觉得此事必须澄清,当天下午就由新闻中心在校园网主页发表声明,指出北大没有“明伦学院”这一机构,也没有“北京大学明伦学院副院长王子涵”其人。

那么北大是否会追究他的责任呢?宣传部人员认为,现在冒充北大专家学者的人太多了,都是借北大的名头,北大只要澄清与己无关就行了,不值得和这些人计较。

昨天,长春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柳律师和记者取得联系,称王子涵委托她向本报发表一份“声明”,称该研究院属于学术研讨组织,与北京大学无直接关系,对给北京大学带来的名誉影响深表歉意。既然与北大无关,王子涵为何在电视台镜头前蛮横地以“北大副院长”自居呢?柳律师说,当晚王子涵喝酒了,酒后有些失态,把工作单位说错了。

柳律师说,王子涵也是长春人,从事营销培训方面的学术研究,经常到各地去讲课。女助理小王是王子涵招聘的员工,虽然都是长春老乡,但两人以前并不认识。


柳律师称,王子涵并不认可小王说被侵犯的事实,他想近期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不实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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