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起,手撕票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停售。这个每年惠及数以亿计公路旅客的决定,是我市一个叫李滨的律师三次上书中国保监会“百折不挠”争取的,近日,这位专门替别人打保险官司的律师,又在北京为了 自己的尊严打起官司。
为人格尊严也要上法庭
李滨日前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泰康)和天勤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营业部(以下简称天勤)告上法庭,为的是“维护人格尊严”。
今年1月末,李滨因公去合肥,其妻事先替他买好了机票。两天后,李滨从合肥乘飞机回到北京,才知道未经他本人同意,保险公司与其妻签订了每份60万元共计420万元的7份航意险。他感到非常震惊和气愤。他认为,保险公司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和认可保险金额,就承保如此高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同机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航空器的安全,是不负责的。他就此将泰康和天勤告上法庭。
李滨在起诉书中说:“《保险法》明确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法律明确、强制性规定被保险人关于保险合同、保险金额、受益人确定的同意权,其立法本意在于对被保险人人格尊严的尊重和防止来自于投保人、受益人针对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保护被保险人的人格利益、生命和健康不受不法侵害。两被告完全不顾现行《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他提出,维护原告的人格尊严、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请求判令泰康、天勤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各1万元。
犟律师“扳倒”保监会
“自2009年3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一律停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今年年初,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停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为了能让这一保险停售,李滨近三年三次上书保监会。
2007年,李滨乘坐长途汽车时发现一种手撕式公路意外伤害险与车票搭售,保险凭证不记名,也无需被保险人亲笔签字。熟知保险业务的李滨知道,一旦发生意外,这样的保险很难索赔。他以消费者的身份向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提出,不记名的公意险涉嫌多处违法,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予以完善的投诉。当年10月,他再次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当年12月,中国保监会认为他所提问题属于民事问题,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期间,他以北京赵公口客运站未经自己同意强制销售公意险,将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退还保险费1元钱。结果一审败诉;二审上诉又被驳回。
面对监管和司法途径一连串的挫折,他没有放弃。去年我市发生的“11·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11人死亡3人重伤,由于部分乘客保险票据丢失,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确认购买保险的乘客,无法理赔的现实。他再次向中国保监会提出“关于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的合同利益,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停止销售不记名并涉嫌多处违法的公意险,完善和落实公意险实名制的再建议”,终于促成手撕票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停售。
执业10年,维权500起
李滨曾当过保险公司兼职业务员。他发现现行法律对保险消费者的保护不全面,2000年考取律师证后,他开始钻研《保险法》。
10年来,他不断揭露保险业隐性“霸王条款”,“上书”保监会,以规范保险业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他曾为名誉将我市的8家保险分公司告上法庭;他先后对“房贷险”、“学平险”、“航意险”、“公意险”、“交强险”等险种本身及运行中的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向中国保监会提出具体建议,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为个体保险消费者维权近500起。与此同时,他还创办了保险消费者权益网,为万余人当起“后盾”。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