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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里开公司该不该?南昌市欲征求民意加以规范

    日期:2009-03-10     作者:李晚成    阅读:2,350次
  “小区住宅楼里一下子开了许多公司,吵得我整晚都睡不着觉。”3月9日,家住南昌市蓝天碧水住宅小区的冯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倾诉,小区内出现很多小规模的“公司”和“办事处”,不仅影响她休息,且每天有不少陌生人进进出出,让她觉得没有安全感。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商家为降低经营成本,将公司开进居民楼。据了解,南昌市相关部门正在就此类现象做调研,将适时推出规范意见。

小区业主:宁静生活被打乱

“深更半夜,楼上还有陌生人进进出出,由于他们租用的住房只是简单装修,隔音效果很差,吵得人根本睡不着。”住在蓝天碧水小区的业主冯女士说起楼上开设的公司,就气愤不已。她告诉记者,这家公司是做卡拉OK生意的,每天凌晨1时许,卡拉OK店打烊后,公司的一些人便集聚在她家楼上临时设立的办公地开会、算账,她宁静的生活一下子被打破了。

让冯女士更担心的还有安全问题。她说,家门口频繁出现新面孔,自己对他们的来历完全不了解,还常常有人敲错房门,半夜也是如此。这些公司开办前,根本没和邻里打招呼。现在,各种人员来来往往,甚至有小偷前来光顾。“当初买这里的房子,正是看中这里健全的保安设施和良好的环境,现在感到很失望。”

3月8日,记者在蓝天碧水住宅小区发现,有部分楼栋的安全门已经形同虚设,安全锁完全被破坏,随手拉开就可进入。还有几栋楼房,安全门用一块砖头挡着,完全敞开。一户住在某公司楼下的业主表示,他也想搬走,把现在的住房租给做生意的人。他透露,租给公司的租金比租给住户的价格高出许多,如果碰到大公司设立办事处,价格会高上好几倍。

千禧颐河园小区的业主更是担惊受怕。该小区内某栋楼房1年内,连续发生2次火灾。火灾的起因都是房屋出租给公司,公司人员不合理用电导致。2月26日一晚,该小区连续发生5起盗窃案。

记者随机走访了南昌市几个大型楼盘,发现把住房出租给公司的现象十分普遍。在南昌各大租房网站,很多小区房屋出租,也都打出了“商住两用”的口号。

经营户:居民区既便宜又方便

公司为何开在居民房内?一些经营户有话要说。

2007年从江西师大文旅学院毕业的小余,毕业后和几个同学一起开了一家旅游咨询公司。他的公司便设在一幢居民楼内。“租用居民住宅,不仅便宜,而且离相关办事部门近,办事也更方便。”小余坦言,对于他们这些刚上路的创业者来说,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用,根本没有那么多钱到高档写字楼租用办公场所。

记者调查发现,在南昌一套150平方米的居民房,出租价格在1500元左右。而同等面积的写字楼,价格在3000元以上。此外,写字楼里的物业费、水电费等都更加昂贵。低廉的价格吸引了大量的小公司选择在居民住宅区办公。

一名商户接受采访时认为,为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政府各部门都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因此允许创业者租用家庭住宅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未尝不可。

立法机关:征求民意适时出台条例

居民楼里开公司,到底该不该?

南昌一些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说,小区内开设公司,只要商家按照程序办了租赁手续、营业执照等,物管是没有权利干涉的。“不管什么样的公司进小区,对其他业主来说,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千禧颐河园物业管理处主任吴国勇介绍说,“作为物管部门,我们也反对公司进驻小区。每天进出人员复杂,人流量增大无形中增加了管理难度。目前,南昌市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法规或政策明文限制公司进入小区,作为物管部门,也无能为力。”

记者以租房注册公司为名,向南昌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咨询。这里的工作人员说,居民住宅楼内开办公司,需要出具半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房东房产证复印件。同时,要取得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或街道居委会同意,承诺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另外,噪音或污染较大容易引起居民投诉的企业,是不允许注册的。针对近几年关于小区内开设公司的投诉,工商部门表示,他们监管的困难在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

南昌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说,针对在居民小区开办公司,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规定。要解决现今的尴尬,只能期待政府早日出台相关法规进行规范。

南昌市人大法工委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注意到居民楼里开公司引起的各种争议。南昌市相关部门将对此展开调研,广泛征求民意,结合南昌实际,在今年内适时出台《南昌市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对此做出具体规定。


对居民楼里开公司,你有何建议与意见?欢迎读者致电本报新闻热线,本报将把你的意见转交给相关部门,为相关规定出台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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