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重启IPO须完善发行体制 方案在酝酿

    日期:2009-03-10     作者:刘育英 阮煜琳     阅读:970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九日表示,将先完善发行体制,再适时启动IPO。他还表示,将考虑加强报价环节的约束力,使任何一个报价人都对所报价格负责,杜绝高报低买、低报高买等乱报价行为。

朱从玖说,发行制度改革具体方案仍在酝酿当中,主要思路有三个方面:一是股票定价进一步市场化;二是强化对买方的约束力;三是在风险明晰的前提下兼顾各方面利益,尤其是小投资人的利益。

他还表示,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股东没有到位的问题。中国资本市场是一个新兴加转轨的市场,在这一阶段,上市公司股东不到位是重要表现。


他说,上市公司股东应当增强股东意识。今后将倡导和鼓励有能力、有专业知识、有管理经验、信息充沛、有社会影响力的基金管理公司等专门理财机构,作为积极的股东参与到公司治理当中去。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