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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部委叫停四川省直购电试点方案面临修改

    日期:2009-03-10     作者:郭新志    阅读:1,270次
  国家三部委近日联合下发的一纸“查纠令”让四川直购电试点再次遭遇难题:三部委要求各大电力企业取消各地出台的对高耗能产业实行优惠电价的政策,而四川省去年7月实施的“直购电”试点也包括部分高耗能产业。

“省政府正准备召开会议商讨此事”,昨日,国家电监会成都监管办公室一位即将参与此次会议的电力人士向本报透露,四川进行的直购电试点依据的是国家有关支持灾后重建的特殊政策,“如何使现行的地方政策与三部委的政策不相矛盾,还需要在会议上商讨,目前省上对此并无明确说法。”不过,分析人士称,四川直购电试点再次被叫停的几率不大。

记者获得的这份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优惠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严令: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开展对国家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凡是以发、用电企业双边交易等名义,擅自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或用电企业销售电价、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措施的,3月15日前应全面停止执行,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3月底前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会。

去年7月18日,由四川省经委牵头制定的《四川省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办法》(下称“办法”)下发省内市、州政府,这一优惠政策首先在省内的多(单)晶硅、钒钛、电解铝及深加工、氯碱等高耗能企业试点,而后直购电份额扩大至全省总用电量的10%~20%。

此前,国内多个省份曾进行直购电试点,但因被指扶持高耗能产业而全面叫停。四川去年重启的直购电试点则是依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实行直购电试点”条文而制定。


一位电力企业负责人说,目前可行的办法是,四川省继续提高直购电试点门槛,“无论怎样,现行的试点方案将面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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