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何先生和3个朋友吃完午饭后,来到解放碑附近一家环境幽雅的茶楼喝茶。为图清静,何要了一间小包房,服务员告知其 包房设有最低消费100元,而且一壶茶配两个杯子,多加一个杯子就要加10元钱。何先生对此有些想不通:“怎么来喝个茶,有那么多规矩和限制呀?!”
其实,何先生的遭遇,不少市民都曾经历过。记者调查发现,像包房设最低消费、附加服务费、开瓶费等这样的消费潜规则,在我市娱乐和餐饮业中普遍存在,而且由来已久。
对此,律师杨东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规定内容无效。从以上规定可知,经营者不得以自己的规定来要求消费者支付最低消费额、开瓶费等。消费者遭遇这些潜规则时不必“埋单”,可向消协以及相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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