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3 月 19 日 下午,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座谈会, 听取相关企业、中介组织, 及行业协会对《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草案)》(“《草案》”)的修改意见。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国明、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凌、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李民权参加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
市律协应邀选派了银行金融法律研究委员会主任、通力律师事务所秦悦民律师, 以及清华律师事务所尹燕德律师、万晓芳律师事务所万晓芳律师参加了会议并根据多年的金融法律从业经验, 提出《草案》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加强市民金融知识教育和金融风险防范”等相关建议, 获得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肯定及与会人士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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