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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百名律师联名宣言 呼吁兑现会见权

    日期:2009-03-26     作者:昆明日报     阅读:2,275次
     去年6月1日,新《律师法》出台,律师“自由会见权”终于回归。但各看守所执行的还是“老办法”,律师持“三证”会见嫌疑人仍行不通。

    会见当事人难,是律师界的共识。不久前,昆明律师王理乾状告看守所“门难进”,法院审查后以“此案不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昨日(3月25日)记者获悉,此案在律师界引起强烈反响,包括云南在内的全国118名律师联名发表名为“春雨行动”的宣言,呼吁解决会见难。

    联名发表宣言的有云南北川律师事务所朱智、 陕西锐博律师事务所韦鹏学、云南星联律师事务所王理乾等118位律师。据了解,去年6月1日,新《律师法》出台,律师“自由会见权”终于回归。但各看守所执行的还是“老办法”,律师持“三证”会见嫌疑人仍行不通。律师们在宣言中称,他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往往被看守所以种种理由反复推诿,拒绝安排会见。

    当律师持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去看守所申请会见时,工作人员表示看守所没有接到持“三证”可以直接会见的通知,还是要按以前的办法办,要律师到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去开个函。当律师回过头到办案机关开函时,得到的答复又是“不能开了,新《律师法》不是实施了吗?律师可以直接去会见!”皮球踢来踢去,律师们感到新《律师法》实施以后,办理刑事案件的难度甚至比以前更大了。

    118名律师呼吁,希望相关政法部门尽快出台保障律师会见权的规定。只有这样,新《律师法》所赋予律师的会见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等权利才能不折不扣的得到实现,律师“会见难”等问题才能得到解决。“作为一位公民,尤其一位‘法律人’,应该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尽一份绵薄之力。这些绵薄之力合在一起,相信能更快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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