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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日律师为海南“慰安妇”受害人做精神创伤签定

    日期:2009-03-27     作者:王辛莉    阅读:1,214次
     受中日双方律师委托,日本心理医学专家日前来琼,为海南“慰安妇”受害人做精神创伤签定,为二审上诉补充证据。

二00一年七月,海南岛有八名“慰安妇”事件受害人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日本政府在二战期间对她们犯下的罪行,并要求给予赔偿。

案件经多次庭审,东京地方法院均判原告败诉。讼诉期间,两位原告去世。幸存的六位原告和两位去世原告的继承人去年十二月办理了再次上诉的诉讼委托手续。

本月二日至五日,日本律师和专家到海南陵水和陵水访问了六位原告,并考察了保亭南岭日军据点遗址和三亚滕桥“慰安所”遗址。


曾在一九九五年参与两起山西“慰安妇”受害人起诉日本政府案件的中国律师康健,作为中方律师再次参与海南“慰安妇”诉讼案。此次她和日方人士一起前来琼调查取证。康健今天接受本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慰安妇”受害人遭受的迫害不仅表现在肉体,在精神上也受到极大的的创伤。海南“慰安妇”受害人精神创伤签定将在一段时间后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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