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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拟立法禁止就业歧视

    日期:2009-03-27     作者:徐娆    阅读:1,140次
  经济形势不好,老百姓最怕的就是失业!江西将通过立法更好地促进就业,一系列新规被写进了《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修订稿)》,26日,江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此进行了审议。

据了解,草案新增了禁止就业歧视的条款,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歧视残疾人;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等等。


此外,草案还补充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可享补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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