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出台
日期:2009-03-27
作者: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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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16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3月20日由韩正市长签署市政府第10号令予以公布,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全文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和东方网上公布,并将在解放日报上全文刊载。该办法在制定过程中曾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召开立法听证会,公众所提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和东方网上反馈。
为了加强政府对旅馆业的指导和服务,充分运用规划、信息化和标准化的手段,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办法》规定旅游管理部门应当编制旅馆业发展的相关规划,明确发展方向;防止重复投资,指引行业有序发展,建立旅馆业经营管理信息系统,汇总本市旅馆的住宿供需及相关管理信息,并公布本市各区域、各类型旅馆的出租率、平均房费等信息,提供相关查询服务;实行旅馆服务质量评定制度,包括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和旅馆标准化评定,分别针对星级宾馆和社会旅馆,实行分类管理,提升旅馆业服务水平。
2010年上海世博会日趋临近,为做好相应的住宿接待准备,《办法》明确要求,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建立重大节庆活动旅馆住宿需求分析系统,并制定相关保障预案;在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及之前的规定时间,通过相关媒体发布来沪旅客住宿量预测、旅馆服务指引以及旅馆出租率、平均房费等信息;仿照北京在奥运期间开展“奥运人家”活动的做法,制定本市在大型公共活动期间组织家庭临时住宿服务的相关规则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