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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今年将为大学生实习立法

    日期:2009-04-02     作者:文远竹 通讯员任宣    阅读:1,053次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在广州联合召开2009年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公布了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的立法规划以及今年的立法计划,其中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被列为今年新制定的法例,并拟定于5月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还将对高校学生实践实习立法,相关调研和法规草案起草工作今年启动。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阳胜主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副主任谢强华、邓维龙、陈用志、陈小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万庆良,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崔健,在穗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等人出席了会议。


谢强华表示,今年立法计划安排审议的法规草案22件,其中继续安排审议的4件,新安排项目18件。社会领域立法方面,抓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配套立法是重点之一。今年将重点抓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的立法,通过立法促进和保障就业。广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改)、流动人员管理条例(修订)、青年志愿服务条例(修订)等也纳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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