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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规定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日期:2009-04-02     作者: 申红珊    阅读:953次
  《贵州省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将于今年4月10日施行。管理办法规定,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办法明确要求,学校要建立信息报告网络,做好学生食物中毒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校园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校园厕所要每日清扫;学校食堂要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库房、食品加工、分餐等场所禁止住宿或存放其它物品;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及特殊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有关职责等行为造成学校发生卫生安全事故的,要对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主要负责人、执行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等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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