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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司法局严查道县“问题”律师

    日期:2009-04-07     作者:红网    阅读:4,934次

 日前,永州道县法制办两名公务员因身兼“律师”,被永州司法局吊销了律师执业证,同时受到处理的还有其他3名“问题”律师。

律师是否能在国家机关任职成为公务员?公务员又是否能兼任律师?根据《律师法》和《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不能”。

3月25日,网友“falvren”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反映“道县律师执业混乱”,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影响了当地司法环境,希望司法主管部门能及时查处。永州市司法局了解情况后,立即对网友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实,道县注册律师陈某、何某为道县法制办公务员,却隐瞒事实申请执业证,违反了《律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另外3名“问题”律师熊某、于某、蒋某,是在司法考试分数线放宽地区——江华瑶族自治县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却在道县注册为执业律师,违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关于在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中如何理解适用有关法律规定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为此,永州市司法局依法收回陈某、何某的律师执业证,勒令熊某等3人退回江华理瑶族自治县注册,同时责令道县司法局对律师注册必须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杜绝违规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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