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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全面严控保险业高薪 暂停实施股权激励

    日期:2009-04-07     作者:长沙晚报     阅读:1,043次
 
保监会日前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各大保险公司认真贯彻《关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薪酬发放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严禁保险业高管脱离国情滥发高薪。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保监会党委对规范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发放等问题十分重视。

此次下发《通知》,重申有关要求,各公司要严格执行。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保险行业内外、保险公司内外的有关情况,都对规范高管人员薪酬提出了越来越严格的要求。各公司要从大局出发,自觉规范薪酬发放。


《通知》中提出四项要求:一是严禁违规发放薪酬。薪酬构成的有关规定不能违反,薪酬决定的有关程序同样不能违反;二是坚决防止脱离国情、行业发展阶段和公司实际发放过高薪酬;三是暂停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2007年8月初保监会已明确通知各国有和国有控股公司暂停股权激励,2008年5月对其他中资公司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切实规范高管人员职务消费。要坚决防止在职务消费中违规开支和奢侈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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