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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随意倒建筑垃圾最高可罚5万元

    日期:2009-04-08     作者:广州日报    阅读:1,098次
 
建筑垃圾禁留楼道,将装修时产生的弃土混入生活垃圾一起扔掉,将有可能被罚3000元;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有可能被罚5万元。这是记者从广州市建委日前起草并在网上公示的《关于加强零星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获悉的。


据悉,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应当包括废弃物清运与处置的条款。负责施工的单位、个人应当及时清运零星建筑垃圾,或者堆放在物业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由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清运,清运费用由产生垃圾的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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