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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禁烟新制3个月 网咖等12类场所被申诉最多

    日期:2009-04-10     作者:联合早报    阅读:1,041次
     台湾烟害防制法新规定实施3个月,董氏基金会今天公布被申诉烟害的12大场所,包括网咖、撞球场,还有烟商在网站卖烟等,违规者多认为风头已过,以致申诉案有增无减。

中央社报道,董氏基金会执行长姚思远指出,截至4月7日为止,共接获436件具名申诉烟害,被申诉场所依序为私人职场、网咖、集合式办公大楼、撞球馆、厕所、餐厅、大专院校、钓虾场、医院、公家机关、卡拉OK、水烟馆,这12类场所占所有申诉案件约72%。

董氏烟害防制组主任林清丽指出,初期检举案件多以私人职场为主,常见工厂或办公室员工检举老板主管抽烟,也有警察局遭检举,近期则出现许多网咖,这显示网咖业者在新规定刚实施时避风头,现在认为风头已过,观望自家和别家同业都没有人因为抽烟被罚,愈加肆无忌惮。


董氏基金会也接获民众检举,某家直销公司网站上出现清晰的烟品名称、图片、商标及售价,还有文字鼓励女性吸烟,内容有违法促销烟品之嫌。林清丽说,全案已由台南市卫生局查处中,如果违法属实,业者将被罚新台币500万到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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