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当法官配偶当律师,不行!静安法院在本市率先推出“一方退出机制”
日期:2009-03-30
作者:宋宁华 特约通讯员 李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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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从根源上预防司法腐败,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日前,静安法院在本市法院率先推出法官配偶是
律师、需一方退出机制(简称“一方退出机制”)的举措,并初见成效。
据悉,“一方退出机制”是《上海法院司法廉洁十条纪律》的新规定,只要法官的配偶是
律师的,该法官不能担任本市各级法院的院级领导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也不能担任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领导。
在探索“一方退出机制”举措过程中,该院结合该院特色,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其中包括:
■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积极宣传“一方退出机制”的新举措,做到人人知晓
■精心谋划,细做工作。由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分别与配偶是
律师的干警逐一谈话,了解这些同志思想动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思想工作
■积极沟通,争取支持。在确定落实“一方退出机制”的工作目标后,院领导亲自向该区区委领导汇报,取得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妥善帮助退出人员的后续安置问题
■注重预防,严格把关。对新进人员招录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凡配偶是
律师的,原则上不再予以录用
据悉,目前,静安法院已基本达到“一方退出机制”的预期目标。现有干警配偶是
律师的共有9名,其中法官6名,书记员2名(其中1名为聘任制书记员),法警1名,在审判、执行岗位的法官5名。
经过努力,6名法官中有1名法官在本法院干部交流中,拟安排退出审判、执行岗位,有3名法官的配偶已准备上交
律师执照,有2名法官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另有1名录用制书记员虽仍处于试用期,但其配偶也已经表示会放弃申请
律师执照。被安置人数已占应退出人数的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