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目中的上海律师”征文启事
日期:2009-03-18
作者: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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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中国
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暨上海
律师协会恢复30周年,上海市
律师协会与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将于3月18日起至6月30日联合举办“我心目中的上海
律师”有奖征文活动,与广大读者共同回眸上海
律师30年中令人难忘的历史瞬间,展现上海
律师积极服务于蓬勃发展的现代服务业的良好风貌。
征文稿件体裁以新闻通讯为主,字数在1000字左右,讲述30年来上海
律师在法治建设历史中的人与事;重现30年中上海
律师为推进法治进步的动人事迹;见证30年来发生在
律师身边的具有法治进程意义的历史珍藏。
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来稿。见报稿件将评出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九名。
来稿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上注明“‘
律师30年’征文”字样,可寄至上海市
律师协会宣传部。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33楼;邮编:200032;电子信箱:lawyer30@126.com;电话64030000-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