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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立海上重要天气信息发布制度

    日期:2009-04-13     作者: 夏毅    阅读:987次
     记者今天从浙江海事局获悉,近日该局建立了辖区重要天气信息发布制度,今后将第一时间发布重要天气信息预警,强化该省辖区内的海上恶劣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据了解,日后浙江海事局总值班室将根据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极端天气预警预报、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和浙江省气象台发布的风暴潮、海浪、海啸等海洋灾害预警信息,结合浙江辖区海上气象实际,第一时间向各分支局、海事处和局属各单位发布重要天气信息预警。

“要求各分支局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前采取安全预警预控防范措施,提醒辖区港航单位、航运公司和在航、在港船舶及早做好恶劣天气事故预防工作。”据浙江海事局通航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浙江辖区地处亚热带季风区,是受气象灾害影响最严重地区之一。复杂多变的气候环境是浙江沿海成为海上交通事故高风险区域的客观原因之一,给辖区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带来了严重影响。


据悉,为了使这一制度落到实处,浙江海事局还不定期派出检查组,对各分支局和基层海事处就天气信息发布后的现场监管工作进行抽查。下一步,浙江海事局还将与浙江省气象部门建立气象信息预警联动机制,进一步促进辖区季节性海上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的健全,确保恶劣天气下辖区海上交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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