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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放宽市场准入意见即将实施 降低门槛鼓励创业

    日期:2009-04-15     作者:林红 李军     阅读:2,600次
  从5月1日开始,宁波将全面实施《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支持创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大学生开公司零首付

新政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注册资本“零首付”。

当地政府部门介绍,普通高校毕业生、宁波下岗职工首次创业、出资设立股东两人以上、注册资本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另外对那些实行注册资本分期到位的公司,确有合理原因无法按期缴付出资的,经企业和全体股东共同申请,并说明理由,允许其延长出资期限,最长可延至法定出资期限到期后一年。

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依规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收费,不过那些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的行业不享受这一政策。


在家也可远程经营

为了降低创业就业成本,宁波适度放宽了对经营场所的限制。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止项目以及存在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环境污染、扰民的经营事项外,经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允许城区住宅小区内的住宅用房由房产所有权人自用或出租给他人使用,并登记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同时,允许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可申请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电子商务、创意设计、动漫设计、软件开发等服务业远程经营项目,营业期限不超过两年,期限届满前,企业申请注册地变更至适当的经营用房的,可同时申请延长营业期限、变更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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