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民意

    日期:2009-04-17     作者: 田桂丹     阅读:1,477次
  今后,广州市供地将不仅来自政府出让的国有用地,村集体建设用地也将纳入。


《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昨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出租。但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保障性住房除外。此前外界忧农村土地流转放开后,失地村民生活成问题。《征求意见稿》对此特别规定,出让地价不得低于同区域、同类别国有土地基准价三成,至少五成出让收益必须存入专门社保账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今后将逐步按土地用途进行出让管理。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