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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措施给予台资企业多种信贷支持

    日期:2009-04-23     作者:逯寒青    阅读:1,076次
  福建省将积极提供符合台资企业特点的多种信贷支持,提高贷款比重,保持台资企业贷款增幅逐年增长。福建省政府日前发布公告,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表示将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

福建省政府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福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台资小企业贷款,并享受福建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对台资重大项目争取通过总行直贷、银团贷款等方式,直接向总行申请单列项目资金。积极帮助台资企业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业机构对台资企业专项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基本面较好、信用记录良好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台资中小企业予以贷款延期支持。


福建省政府在《意见》中还提出,要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支持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台资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为生产性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的16‰给予风险补偿,对为台资贸易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的10‰给予风险补偿。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或台商组建信用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商标专用权、股权、仓单、应收账款等权利质押和动产抵押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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