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医保要视基金结余提高报销比例

    日期:2009-04-24     作者:刘宏    阅读:1,829次
     在今天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医保报销比例要根据基金结余情况进一步提高,针对医保报销比例将制定一个指导性意见。

在近日召开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指出,今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要普遍达到70%和50%以上。

尹成基今天在谈到医保待遇水平时说,正在制定配套办法落实国务院方案。总的原则就是最高支付限额可以上调到6倍,报销比例要根据基金结余的情况进一步提高。由于各地的情况也有差异,将会有一个指导性的意见。

另外,在管理上也将进一步规范,参保人在医院看病结算时,只要支付应由自己承担的那部分医疗费用,应由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直接进行结算。由于医院和保险机构的管理手段还要逐步完善,全面推广还需要一个过程。也鼓励或者积极推进异地的社保机构能够代理结算,以免参保人来回奔波。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