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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丽萍:一项议案助推上海电子商务

    日期:2009-03-15         阅读:3,931次
 

3月1日起,《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正式实施。作为两年前领衔提交这部地方性法规立法议案的上海市人大代表钱丽萍,看到自己的建议再次被采纳,面露笑容。 

钱丽萍,上海市君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已连任两届上海市人大代表。曾经拥有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女律师联谊会会长和全国律师协会理事等多个“头衔”。诸多“头衔”中,她最看重“人大代表”。

2007年,上海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钱丽萍提交了“关于制定《上海市电子商务条例》”的议案,“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为电子商务立法,建立电子商务统一的游戏规则。”她认为,电子商务在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如诚信、交易安全的问题,应当通过立法加以规范。钱丽萍还附上了一份详细的法规草案。此前,她和电子商务领域的律师、专家会面,围绕电子商务进行研讨,为提交这份议案充分准备。

在履职的6年中,钱丽萍先后提出了制定《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修改《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等15个议案和23件书面意见,这些议案和书面意见大多是在基层调研、倾听百姓呼声后写出来的,不少都与法律专业息息相关。

今年的上海市人代会上,钱丽萍针对不久前上海市政府出台的有关经济适用房管理的规章草案,提出制定相应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她认为,政府规章的法律位阶较低,为防止朝令夕改和执法“擅权”,作为一项社会保障性制度,必须提高立法位阶,让这项惠及百姓的实事工程在法律的框架和轨道上健康运作。

近年来,上海市物业管理中“群租”、“居改非”“等问题十分突出,而现行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已难以应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显得有些“落伍”。钱丽萍经过详细调研,提出《关于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议案》,为制止群租、规范业委会以及管理车位等问题寻求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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