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成立律师惩戒复查委员会
日期:2009-04-28
作者:中新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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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广西网4月27日电 4月27日,广西律师协会律师惩戒复查委员会成立会议在广西首府南宁举行,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常委、广西社会新阶层知识界联谊会会长张树国担任律师惩戒复查委员会主任。该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广西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对执业律师管理和行业规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律师管理方面有了新的探索并走在了前列;也标志着广西对执业律师和被服务对象的正当合法权益的保护有了更为科学的体制机制。
据介绍,广西律师协会律师惩戒复查委员会是广西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依法设立,对被投诉的执业诉律师不服惩戒处罚提出复议案件进行审理、裁决的机构,兼具律师权益维护和投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双重责任,是维护稳定,缔造和谐的使者。
律师惩戒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除了品行兼优的执业律师外,还专门聘请了广西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高级法院、政府管理干部学院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这一做法不仅是行业监督、管理的有益尝试,而且也为维护对律师投诉人以及被投诉律师双方正当合法权益提供了技术保障,扩大了社会监督,为完善行业管理,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张树国说,律师惩戒复查委员会的成立,不仅是广西自治区司法厅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更是律师协会新的领导集体加强对律师队伍行业管理新的、重要措施。同时,也为律师与相关工作部门的沟通联系创造了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