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出台合同法司法解释

    日期:2009-05-13         阅读:630次
   最高人民法院5月12日出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应对金融危机、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重大举措。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合同履行困难都已经或者可能转化为各类案件进入司法领域。针对当前民事审判工作所面临的经济形势,最高人民法院以做好国际金融危机司法应对工作为重点,努力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前不久,王胜俊院长亲自主持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了起草研究工作历时8年的这一重要司法解释。

合同法颁布之初,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经过近10年司法实践的检验,证明该解释完全符合审判实践需要。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经过多方调查、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起草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此司法解释是对《合同法》实施十年来和合同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遇到的难题的一次集中梳理和应对,是最高人民法院不断提高为民意识、与时俱进的集中体现。

解释包括六个部分共30条,主要内容有几个方面:明确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范围;维护合同效力;规范裁量权的行使。

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充分体现了民主性。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