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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办法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容积率

    日期:2009-05-21     作者:齐鲁晚报    阅读:667次
  从山东省建设厅获悉,《山东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出台,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必须按规进行,业内人士称,我省房地产开发领域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将被有效规范。

据介绍,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济南一家房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对记者称,擅自提高容积率过去曾为一些开发企业惯用的“伎俩”,其目的是为获得“超额利润”。

这位负责人以1万平方米的一宗地,主管部门确定的容积率为2.0来举例说明,按规定,建成后这宗地的地上建筑物的总面积为2万平方米,假设开发企业擅自将容积率提高为2.5,那么这宗地的建筑物总面积就为2.5万平方米,增加的5000平方米并未分摊购地成本,这部分面积的销售收入成为“超额利润”。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第23条明确规定,违规调整规划用地性质或容积率的建设项目,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部门应撤销其相关规划许可,严重者将被依法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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