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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向女律师赵春芳学习活动

    日期:2009-05-25     作者:任东杰    阅读:5,511次
  记者5月24日从吉林省委宣传部获悉,吉林省委、省政府5月22日作出《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向赵春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决定在吉林全省开展向女律师赵春芳学习活动。

赵春芳是贫困山区县吉林省靖宇县的一名女律师,现任吉林泉成律师事务所主任。1974年6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事律师工作23年来,她始终牢记并努力实践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宗旨,以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09年3月25日、3月27日,法制日报两次在一版重要位置特别是3月25日在一版头条并配发评论员文章,对赵春芳的先进事迹进行了重头报道。


决定指出,赵春芳同志是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律师行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新时期人民律师的楷模,是共产党员学习的榜样。她的先进事迹诠释了一个人民律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坚持原则、维护正义,坚守良知、不畏权势的崇高追求,体现了一个法律服务工作者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奋发有为的思想境界,展示了一个共产党员热爱人民、服务人民,无私奉献、无怨无悔,艰苦奋斗、淡泊名利的高尚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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