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律师沉默了。他也只能沉默。他不可能拿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作秀”的动机。不过,说夏律师“作秀”的人又有什么证据呢?肯定也没有!
我不知道夏律师代表邓玉娇一案是不是为了“作秀”,也不知道说夏律师“作秀”的人是什么心态,但我知道现在的邓玉娇及其家人非常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邓玉娇及其家人本来就处于弱势,又对法律很不了解,他们根本不知道怎么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我还知道,“动机论”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夏霖律师代理邓玉娇案被怀疑“作秀”,其他律师去了照样难逃“作秀”的怀疑——按照“动机论”者的意思,是不是所有律师都不该去呢?
毋庸讳言,邓玉娇案具有“聚焦效应”,代理此案可能提高律师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但这种影响对律师所能带来的好处是不确定的,也是有限的。退一步讲,即使确能带来一些好处,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利人利己,无损他人,这有什么不可以呢?
也许有人要说,人家只是说“有作秀的成分”。即使夏律师帮助邓玉娇的意图占“九分”,而“作秀”的想法只有“一分”,那也可以说“有作秀的成分”。的确是这样。但为什么要把这一分掂出来说一说呢?那些质疑者有没有扪心自问:我为邓玉娇做了什么?我做的比夏律师多吗?自己没去助人,却说助人者“有作秀的成分”,这也太“诛心”了吧?
邓玉娇案出现诡异化倾向,指望巴东官方积极主动地自解谜团显然是不现实的,邓玉娇及其家人显然也无力抵御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或诱惑,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介入就显然特别重要。现在,夏霖律师已经被巴东官方“代表”邓玉娇家人宣布解除委托关系了,但邓玉娇肯定还是需要代理律师的。为了避免巴东官方以“邓玉娇请不起律师”或“没有律师愿意代理”等为借口而“指定”律师,我希望全国各地的律师不计报酬并争先恐后地要求担当邓玉娇的代理人——只要能还原事件的真相,并能为邓玉娇提供帮助,即使是“九分作秀,一分助人”,也是一件好事!
邓玉娇案发展到现在,已经不再是一个弱女子与一种势力之间的较量,而是演变成了一起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公案”。从这个意义上讲,邓玉娇及其代理人正在打的是一场“公益官司”。我们现在最应该探究的是事件的真相。如果非要怀疑“动机”,那么应该追问的也是巴东官方遮遮掩掩、越俎代庖究竟是为了什么,而不是臆测律师代理邓玉娇案是为了什么——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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