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台立法机构三读通过未满15岁22时后禁滞留游戏场

    日期:2009-05-26     作者:华夏经纬网     阅读:777次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立法机构今天三读修正通过“电子游戏场业管理条例”,明定未满15岁儿童及青少年不得在上课时间及晚间10时后滞留电子游戏场。并通过附带决议应请地方政府将网咖也纳入管理规范。


台“立法院”院会上午修正通过该管理条例并通过附带决议,要求经济部门及警政部门落实管理,并提执行成效书面报告。


修正后的电子游戏场业管理条例第17条第1项第1款文字为:“普通级电子游戏场,禁止未满15岁者于上课时间及夜间10时以后进入及滞留”。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