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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聚焦

6月1日起一些法律法规实施

    日期:2009-06-01     作者:陈菲     阅读:1,023次
  食品不得再“免检”、不得散布虚假金融信息……6月1日起,又有一批法律法规开始施行,将给百姓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食品不得再贴“免检”标签

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根据法律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法律特别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此外,法律还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外国在华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机构:不得散布虚假金融信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商务部、工商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于6月1日起施行。根据这一规定,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不得散布虚假金融信息,向用户提供的金融信息不得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经济、金融、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规定,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向用户提供的金融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原则的;破坏中国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的;违反中国的民族、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的;散布虚假金融信息,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经济、金融、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

地方法规特色各异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或者责令未成年学生停课、停学、退学。


《北京市0-6岁学前儿童免费健康体检的实施意见(试行)》:从今年6月1日起,北京免费为零至6岁户籍儿童进行先天性疾病筛查和定期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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