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历史名著读律师
日期:2009-06-08
作者: 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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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培国:透过历史名著读律师
---与《四大名著与律师赢谋》作者杨培国漫谈
[正文]
律师著书立说,早已不是稀罕事。律师著作的内容,也已逐步从案例选编、以案说法扩展到了律师管理、律师成长、律师文化等有关行业发展的深层研究。然而,近期仍然有一位律师因为写书成为了数家法律类网站、论坛的焦点人物。他就是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培国。
如果你“百度”或“谷歌”这位律师的名字,你会发现,与其说是杨培国因为写书出了名,不如说是别具风格的写作方式和独一无二的写作视角与内容成就了杨培国。因为,仅书名--《四大名著与律师赢谋》就能立刻吸引住人,瞬间激发起阅读它的冲动。
事实上,此书的确很具可读性。它使人通过一个全新的视角,再次走进那些耳熟能详的历史名著中去,在历史名著中读律师、看律师。
那么,作者杨培国究竟是何许人?他自己又是如何“赢谋”的呢?记者近日采访了他。
写作由“总结”开始
记者:你是怎么想起把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中揭示出的一些社会规律、人生变幻、团队管理、人际关系等有益的哲理,用于联系律师社会定位、律师事务所管理乃至律师职业的发展之道、律师事业的发展趋向的?
杨培国:这个想法在2006年10月份就确定了。不过,之前先出版了《律政赢谋36》。
我是在1992年10月份考取全国律师资格的,1995年10月份开始成为执业律师,到2005年的时候,我已经执业10年。这样,我就想对自己10年律师工作的体验、感悟、经验进行个“10年总结”,思忖再三,我就萌生了通过书的形式把自己的所思所想进行整理的念头。最终,经过无数次的掂量、琢磨,我决定结合我国流传久远的古典兵法《三十六计》,通过自己代理过的诉讼案件,或者在社会上有影响的一些重大案件,把自己10年来代理诉讼案件、参与法律事务谈判经常使用、经常借鉴的一些技巧、策划、谋略等展示出来,以此写一本有创造性、创新性的律师谋略方面的律师事务专著。于是,我精心写作了近一年的时间,写成了《三十六计与律师谋略》一书。书稿写好后,我把书稿交给了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7月份,山东人民出版社公费出版了这本书,不过,书名已经修改为《律政赢谋36》了。这本书出版后,没想到得到了业内外的很多好评,这给予了我极大的鼓励、热情的鞭策、美好的期待,并且希望读到律师版谈律师管理的“三十六计”。这样,我就萌生了把四大名著与我们律师职业的发展途径、职业价值、社会地位、律师管理等一些客观现象以及一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抒己见的争议性问题结合起来进行探讨的专著,并想以此为我国律师文化的发展起一点推动作用。
记者: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撰写《四大名著与律师赢谋》的?大概写作了多少时间?
杨培国:大约从2006年12月份吧。2006年12月份,我参加了山东律师论坛,并在论坛上以《浅谈〈三国演义〉对律师管理的启迪》为题作了演讲。当时,在论坛现场的山东省司法厅齐延安副厅长鼓励我说“讲得很好,很有新意”。论坛的主持人、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亮律师也说:“我认为,如果说到管理,我看《水浒传》里宋江管理梁山的一些做法,也值得我们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借鉴学习。”这样,在领导和同行的支持鼓励下,我便开始了《四大名著与律师赢谋》的写作,全书共分梁山泊与律师事务所管理、三国故事与律师发展、大观园里的管理模式不是梦、律师也是“取经”人四部分,写作大约用了一年的时间。
“古为今用”的现实意义
记者:什么使你想起借用我国历史名著、以“古为今用”的方式来阐释你对律师职业的认识、对律师事业的理解、对律师文化的思考的?
杨培国:在众多人们的眼里,律师职业是个缺乏轻松情调、没有幽默感、一贯严肃有余、灵活不足的职业。大凡律师自己写的书,都是什么案例分析、法律理论阐述,总给人一种压抑和沉重;另外,作为律师从业者来说,每天也总是面对着严谨的法律、繁琐的证据、凝重的当事人,每天“满脑门子的是非”,俨然是生活在“套子里的人”。因此,我想突破这种大家习以为常、“想说爱你不容易”的“律师面孔”的书籍,采取一种轻松愉悦的新形式,来阐释我对律师职业的一些理解、对律师事业的一些思索、对律师文化的一些认识。于是,我就想起了利用我国历史上流传至今的一些著名的文化典籍,包括一些文学作品,如我国的四大名著等,来阐释我对律师职业、律师事业、律师文化等的一些肤浅认识的想法。这样,就有了我在2006年7月份出版的《律政赢谋36》和今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四大名著与律师赢谋》。
我感觉,以这种文学性、古典性的方式,描述关于律师的严肃性、严谨性、严密性的课题,大家容易接受,心情比较放松。如果阅读这些书的话,也算是对紧张、压抑、沉重的律师工作的一种调剂和释放。同时也是体现“古为今用”现实意义的一种形式。
记者:那么,对你个人而言,耗费精力写作《四大名著与律师赢谋》、《律政赢谋36》具有什么现实意义?
杨培国:我写作的时间大多是节假日、晚上,或者把手中的业务完成之后。有时候,为了把心中构思成熟的想法尽快整理出来,我会推掉一些案子。因此,我写这两本书,根本没有给我创造什么经济效益,反而占用了我一些做律师业务创造经济效益的时间。我的《四大名著与律师赢谋》稿费是10000元左右,我直接用这些稿费折抵了500本书;我的《律政赢谋36》稿费大约5000元,我也没有支取,而是用这些稿费直接购买了300多本书。
我每年的收入不高,客观地说处于温饱阶段与小康阶段之间。不过,尽管在收入上我无法与那些北京、上海等地的著名律师相比,但是,我相信,我与他们一样都有一颗为我国律师职业思考、为我国律师事业奉献、为我国律师业发展效力的赤诚之心。我相信,我的未来不是梦,因为,拥有高品质的生活一直是我的追求,而且我相信,我的法律技能和律师智慧让我拥有着实现追求目标的能力。
出身教师,心归律师
记者:你对历史名著如此娴熟,原来是学习中文的吗?
杨培国:不是,我是中等师范毕业的。师范毕业以后,被分配到一个乡镇初级中学做语文老师,其间,自学了法律。当我调至县城做教师后,开始做兼职律师,后来又辞职到地区中心城市做了专职律师。2005年下半年的时候,我又到省会济南做专职律师。
在我参加工作20多年的时间里,一直伴随着我的就是两件事,一是学习法律,一是研读我国的古典文学作品。不管是诸子百家的典籍,还是各个朝代的诗辞歌赋;不管是小说散文,还是历代史籍;不管是文学家的文章,还是军事家的兵法,我都有所涉猎。至今,我认为其中数不尽的智慧、谋略、远见卓识仍值得我们这些后人学习、运用,尤其值得我们这些每日与当事人打交道,不仅仅是需要运用法律知识,而且更需要运用缜密思维、周密谋划、高超智慧进行诉讼代理、刑事辩护、非诉讼法律业务代理的律师学习。
现在我是山东“孙子研究会”的理事,并给研究会做常年法律顾问,时常参加研究会一些研究孙子、《孙子兵法》的活动。现在,中国水浒学会、山东水浒学会准备吸收我为理事。此外,我还是中国民主同盟的盟员。我的设想就是在这些研究会、学会和民主党派中,充分发挥出一个律师的作用,展现一个律师的能力,利用这些众多的平台,为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贡献出一个执业律师的知识和智慧。
记者:为什么后来选择了律师职业?
杨培国:我国传统儒家思想中有“不为良相,则为良医”之说,意思是作为一位仁人君子,如果不能成为政治家参与治理社会、“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话,就去做品德高尚、医术高明的医生,悬壶济世,救治民众;另外,在我的认识里,我有一个“政法不分家”的观念,认为政治与法律是一体的,法律就是政治的组成部分。开始我的这些观点有些天真,认为从事法律工作,就是从事政治工作。因此,在我师范毕业后分配到乡镇做中学教师时,我便为了实现为社会贡献自己才智、实现个人价值的想法,开始自学法律。当时,我是十八九岁,首先参加的就是中华律师函授学院的学习,我是学院的首届学员,因为这个学习国家不承认学历,于是我于1986年参加全国高等教育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取得本科学历。然后参加1992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以所在地区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律师资格。那个时候,社会上的人们对律师职业刚刚有所认识,更是有些误解,不过,律师职业在国家司法体制中的作用也正在体现出来。这样,我在取得律师资格以后,经过几年的观察,结合自己崇尚自由、追求民主、信奉法治的性格特点,我毅然选择了做律师,并从此把律师职业当作了自己的人生事业来追求。具体地说,我的理想就是做好一个执业律师的具体业务,通过代理业务,具体落实我国《律师法》所规定的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我一直在用心、精心地处理自己承办的每一个案件、每一件法律事务,因此,每每给自己的当事人以惊喜的收获;我一直在用情从事自己喜欢的律师职业,所以,时时有新鲜的体会感受着自己的律师工作。
倡议设立“中国律师节”
记者:你在《四大名著与律师赢谋》的作者介绍中提到,你是国内第一个提议倡议设立“中国律师节”的人,请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杨培国:众所周知,我国的现代律师制度是舶来品,至今已有百年历史了。不过,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律师制度历尽坎坷。到1979年年底恢复重建,至今正好30年的历程。我从事律师职业以后,尽管一直是个普通的律师,但是陆游“位卑未敢忘忧国”与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一直对我有所影响,许多时候我在考虑问题的时候,总是从整个律师职业的角度考虑问题。正因为如此,我看到在我们的社会中,除了属于社会公众的节日之外,许多职业或者说行业,譬如说教师、记者,乃至护士等都有自己的节日,而拥有职业的节日,绝对会对这一职业的从业者产生很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归属感。这样,在2005年9月份的时候,我特地向全国人大、国务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提交了倡议设立“中国律师节”的建议信,为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宁会长特地委托业务部给我回信,对我“关注和关心律师事业发展非常敬佩”,并说“设立律师节是行业文化建设的一项积极举措。它对于不断深入开展行风行规教育,提高广大律师的行业认同感、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提高社会对律师行业的认知感,都有重要意义。”
当时的《法制日报》登载了我这封建议信的内容,全国许多网站纷纷转载我的建议信,厦门大学的徐国栋教授在《漫话律师节》的文章中,也特别提到了我倡议设立“中国律师节”的事情。当时,我的倡议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反响。
律师写书,一种好现象
记者:你是怎么看待律师写书这一现象的?
杨培国:现在,越来越多的律师在承办案件之余,开始静心撰写有关与律师业务有关的文章、书籍。我认为这是一种好现象,这说明越来越多的律师从注重追求经济利益,到注重律师文化的建设了。我发现,律师同行撰写的书籍,一是律师对某个专门领域的法律适用的探讨,诸如国企改制的法律理论、法律适用的思考;二是律师对自己从事的某个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的总结,诸如房地产领域某些法律适用的成功体会;三是对自己代理过的案件所运用的经验、技巧的总结,诸如知识产权案件的难点解析;四是对自己如何成为一个成功的律师的经验总结,诸如成为成功律师的N种途径,等等。这些类型的书,我感觉或者法律理论性强,或者经验实务性强,对每个律师都有教益。但是,我发现,从抽象的角度、精神的层面、职业的视野、事业的高度来整体把握律师职业的社会定位、律师职业的法律价值、律师的存在意义、律师职业的发展趋势的书籍还是太少。所以我试图以一种与我国古典文化相结合的、文学的、比较轻松的方式,阐述一下我对律师、对律师职业、对律师事业的理解、思考、探究,以丰富我国的律师文化。
记者:接下来还有没有新的写作计划?
杨培国:目前,我正在整理、修改我的第3本书,书名为《好律师与法律无关》。阐述的是我对如何做律师、如何成为一位好律师的一些思索。下半年,主要修改基本成型的《孙子兵法与律师谋略》一书。望届时继续得到广大读者朋友的关注与批评指正。
记者:期待你的新作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