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现行的禁止同性恋行为的法规,带有歧视性,“侵犯了(宪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
反同性恋法是由英国殖民者制定的,该法律把所有“违反自然的性交”列为非法,被定罪者可被判罚款和坐牢10年。
尽管援引该法律而提出的控诉非常少,但同性恋权益分子说,警方曾利用该法律来骚扰和威吓同性恋者。
最高法院是在同性恋权益组织Naz基金向当局请愿之后,做出有关的裁决。同性恋权益分子布汉说:“这是等待已久、令人难以置信的裁决。”
尽管该裁决在新德里以外不具约束力,但支持该请愿的律师说,该裁决是项判例,印度全国最终将全面废除反同性恋法。
该请愿受到宗教组织,特别是回教和基督教社群的强烈反对,称所有的同性恋行为都是“非自然”的,应该被禁止。
保守的印度社会向来不公开讨论同性恋课题,许多人也把同性恋视为一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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