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城区拥有更多经济管理权限
日期:2009-07-07
作者:黄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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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3年,全省56个城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此,更多的经济管理权限将被下放到城区。在7月3日召开的全省城区经济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全省城区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同时下发。
今后,城区经济将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词。据介绍,城区经济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快城区经济发展对于实现我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意义重大。2008年,全省56个城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接近7000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26亿元。全省城区经济总量依然偏小,发展不均衡,一些城区主导产业还不十分突出,发展空间有限,城区管理权限有限,均制约了我省城区经济的发展。
会议明确了我省城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新目标。今后3年,全省城区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总收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长速度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通过大力发展城区经济,我省将补上服务业这块短板。今后,服务业将成为我省城区经济的主导产业和战略取向。大力发展服务业将作为城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首要任务,被纳入城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位于优先发展的位置。
城区的经济发展也被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除城市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投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事权由市政府统一管理外,其他涉及经济管理的权限均将被授予城区。地处偏远、相对独立的郊区将被赋予更多的管理权限。
除了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我省各城区还将得到省政府的资金支持。从今年起,省级财政将每年安排2.8亿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每个城区发展服务业项目给予500万元的专项补助,以后将视省财政情况逐年增加。
56个城区从此要站在擂台上了,竞赛成绩还要张榜公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全省城区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全省将建立城区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制度,重点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地方财政总收入及增长速度、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及增长速度等主要经济指标。考核评价制度分为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两种形式,56个城区的考试“成绩”将按城区、郊区分别排序,“榜单”还将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