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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出台

    日期:2009-07-08     作者:何爱华    阅读:1,835次
    日前,省政府正式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就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筹备召开、贯彻落实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此项制度规定,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一是省政府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法规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省总工会向省政府通报重点工作部署和成效等。二是研究关于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建功立业活动问题,研究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突出问题及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的问题。三是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劳动卫生等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需求、参与社会事务管理问题,以及劳动模范、困难职工生产生活问题。四是研究省总工会自身建设方面需要省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五是通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事项作出说明并提出意见。六是研究解决省总工会与政府共同关注的其他问题。

根据规定,联席会议的议题由省政府联系工会工作的副省长或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与省总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商定。省总工会负责做好议题准备工作,根据确定的议题搞好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对策。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就联席会议议题相关事项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做好协调工作。

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由省总工会提请省政府共同组织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可临时召开。

出席联席会议人员一般为省政府省长、联席工会工作的副省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省总工会主席、副主席。联席会议由副省长主持。参加联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根据当次会议内容确定,一般请与议题有关的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省总工会有关部门的人参加。


联席会议视情况可邀请职工代表、劳动模范、工会干部、新闻记者列席,并发布新闻。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总工会分别负责督促检查相关事项的落实情况。省总工会要加强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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