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分局半淞园工商所近日接到一消费者投诉,反映其在西凌家宅路160号的一食品商场购买糕点后获赠的蛋糕已发生霉变。接诉后,该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会同黄浦区食药监局对该食品商场进行了检查。
经查,由于保管不当,商场购进的该批蛋糕发生了霉变,于是商场将该批蛋糕作为促销活动赠品派送给消费者,其行为已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85条的相关规定。该所执法人员在责令商场退赔消费者经济损失的同时,还依据新的《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该食品商场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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