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湖北出台新规:医学毕业生当乡医将有事业编制

    日期:2009-07-09     作者:谢东星     阅读:1,509次
      湖北首个新医改配套文件关注乡镇卫生院的人才建设。文件明确指出,农村专业公共卫生人员的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这份配套文件叫《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由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卫生厅和财政厅联合出台。这是湖北省为贯彻落实医改方案首次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

文件规定,每个乡镇要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提供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综合服务。更为重要的是,这个医改配套文件核定了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编制:每所卫生院不少于3名专业公共卫生人员,其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