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检举的陈福文(40岁)自1998年执业,2000年9月加入大卫拉锡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房地产交易。他在去年10月承认11项伪造文件欺骗和16项串谋欺骗的罪名后,被判坐牢5年。
昨天审理律师公会申请的三司是潘文龙法官、维克拉惹法官和朱汉德法官。
商业事务局是在2005年6月接获公众对房地产经纪吴忠良的投诉后,在调查中揭发大卫拉锡、陈福文及吴忠良所布下的“套现”骗局。
吴忠良负责说服买卖双方报大屋价。很多时候,买方是他的同伙。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他们呈上伪造文件,例如公积金及工作履历等,诱骗银行批准更高贷款。
大卫拉锡律师事务所在交易中代表卖方,由陈福文指示卖方签署授权书,将套取的款项以装修费名义转移到Danis室内设计公司的账目。
Danis是吴忠良安排一名男子阿布萨玛设立的空壳公司,并未提供装修服务。阿布萨玛的任务是把收到的支票存入银行户头,再把钱提出来,扣除应得的酬佣后,余款交给吴忠良分给其他串谋者。
陈福文、大卫拉锡及吴忠良在2003年12月到隔年6月,在16项转售交易中夸大售价,使银行批准更多贷款,总共套取69万4500元。
商业事务局介入调查,要陈福文交出与Danis有关的客户资料,包括选购文件等。由于文件上有吴忠良的签名,吴忠良收买朱其菲在伪造选购文件上签名,然后将签了名的假文件交给陈福文,由陈福文交给商业事务局,使当局相信选购文件上所列的证人是朱其菲。
吴忠良、阿布萨玛及朱其菲已治罪,都被判坐牢。已在前年11月被褫夺律师资格的大卫拉锡还在潜逃,不知所终。
代表律师早前代陈福文求情说,陈福文事发时只是事务所的受薪合伙人。事务所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由大卫拉锡负责,陈福文完全听从大卫拉锡的指示行事。
大卫拉锡后来指房地产业务不赚钱,留他下来成本太高,在双方同意下,他最后辞职。大卫拉锡在2006年6月潜逃,当时陈福文已离开。他在同年4月1日离开后不再执业。
律师说,陈福文不是主谋,并未得到任何利益,他当初受大卫拉锡和吴忠良的摆布,如今后悔万分。他目前也面对民事诉讼,有人针对他在事务所处理的一些工作,指他专业疏忽,向他索偿近400万元。(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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