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律协动态

律协动态

市律协举办“‘金税三期’系列活动之四: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税改背景下的税法服务机会展望”专题讲座

    日期:2019-03-26     作者:律师学院    阅读:19,086次

2019年321日和322日,由市律协资产与财务委员会、律师学院、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办的“‘金税三期’系列活动之四: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税改背景下的税法服务机会展望”专题讲座在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二楼东方会堂举行。

2018年831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181222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随着两部个人所得税领域重磅文件的落地,中国内地个人所得税改革终于迈出了坚实一步。之后,针对专项附加费用扣除、过渡期政策、征管衔接、扣缴申报、自行申报、以及外籍个人所得税等问题,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发文予以明确。截至目前,针对个人所得税改革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已接近20个。

 

本期讲座为期2天,市律协副会长潘书鸿到会并作开场致辞。潘书鸿副会长提到,根据2019年上海律师培训工作计划,由市律协资产与财务委员会会同市律协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律师学院安排了本次专题讲座,为本市律师进行个人所得税法培训,旨在进一步推进上海律师对税法知识和实践操作的理解,讨论和展望上海律师在个税改革背景下的税法服务新机会。

市律协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陆易主任对培训安排做了介绍,本次培训共设有两天三个主题,分别为政策篇、实务篇以及展业篇,邀请15位资深律师及税法专家为律师授课,250名律师到场学习,会场座无虚席。

一、政策篇

修订后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所有配套文件已于201911日起同步施行。政策篇中,在场嘉宾主要讨论一些个税改革中的热点问题。


第一场专题讲座主题为“新个税法修法背景及效果实证分析”,由市律协税法委委员、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云刚律师主讲。刘律师首先从实证角度介绍了个税改革的背景。

第二场专题讲座主题为外籍个人个税新政及展望,由德勤中国雇主人力资源全球服务团队总监哈纪优主讲。哈总监首先介绍了新个税法下的居民定义和判定标准,并以中国(内地)籍个人和美国国籍个人为例,介绍如何判定其中国内地税收居民的身份。

第三讲专题讲座主题为“个税实务的“模糊”地带探讨”,由德勤雇主人力资源全球服务团队总监周璐主讲。周总监从实务操作角度对于个税税务中的“模糊”地带进行探讨。首先是,免税福利津贴合理性的问题,法规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企业新的福利政策,或者应对检查和稽查时(个税稽查中福利部分是重点),需要从合理性方面论证。

二、实务篇

“金税三期”上线带来的更深层次的影响可能是社保入税以及劳动用工制度的挑战。为此,实务篇上半部分主要围绕个税改革与劳动人事和社保问题展开讨论。

 

第四讲专题讲座主题为“个税法与劳动法交叉问题(香港“个税”简介)”,由市律协税法委委员、桂维律师事务所主任桂维康律师主讲。桂律师分享了两个主题,一是个税法和劳动法交叉问题;二是香港“个税”简介。 桂律师分享的第一个主题是税法和劳动法交叉问题。桂律师首先分享了补偿金缴纳个税的实例,桂律师分别就按照旧规定和新规定如何缴纳补偿金相关个税做了解释。桂律师分享的第二个主题是香港“个税”法简介。在大湾区规定的背景下,讨论这一问题尤为及时。香港的薪俸税类似于内地个人所得税。

 

第五讲专题讲座主题为“个税改革背景下的人事管理影响和对策”,由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王本桥律师主讲。王律师提及涉及劳动人事管理的议题非常火爆,律师面对的很多是企业的劳动人事部门。为此,王律师以律师如何获得客户业务的角度,分几个方面做了介绍。一是“以正合 ”首先是帮助企业了解个税新政及动向。。其次是提示企业人事管理中涉及个税的相关问题是“以奇胜”。客户的需求可以分为:重合规型需求、重成本型需求、重发展型需求、特殊型需求。根据不同客户群体,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最后,王律师举例税收和社保成本分析还是有筹划机会。  

 

第六讲专题讲座由市律协税法委副主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桦宇律师主讲。王律师从三个案例展开。第一个涉税案例是服饰类行业的模特委托合同的审核和修改。第二个涉税案例是超市案例,结构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加上6个个体工商户。第三个案子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征税问题。王律师特别提醒要合理地站在税务机关的角度考虑问题,利于解决问题。

 

第七讲专题讲座主题为“社保入税以及案例探讨” 由市律协税法委委员、蓝白事务所木利丽律师主讲。木律师从社保入税规定讲起,就调整前后的规定做了介绍。

二、实务篇

值得注意的是,201911日起,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将从扣缴义务人为中心的模式逐步转变为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并重的模式,并且纳税人自行申报和资料保存的义务逐步加大。“金税三期”系统已自2016年底在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全面上线,覆盖各个行业、所有税种以及所有税务管理工作环节,而个人所得税作为之前未被特别“关注”的税种,可能进入税务征收管理的“雷达”。为此,实务篇下半部分,在场嘉宾主要从多角度讨论风险以及风险防范规划。

 

第八讲专题讲座主题为“个税纳税调整的行政法律关系” 由市律协税法委委员、京衡事务所王录春律师主讲。王律师提及律师长处在于解释法律以及法律的立法原则。王律师从个税法的新规定以及税务行政法律关系的角度进行阐述。

 

第九讲专题讲座主题为“个税的刑事风险防范及税务筹划” 由市律协税法委委员、京衡事务所章海鹰律师主讲。章律师提醒新个税法下的协税配套措施,并章律师总结了律师税务法律服务的目标:坚决杜绝一边违法偷逃税款,一边无谓地多缴税;充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合法降低税收负担。

 

第十讲专题讲座主题为“‘金税三期’系统下的争议最新案例分享”德勤税务争议解决团队核心成员王葆春总监主讲。王老师提及,在税改降税的背景下,税务机关的重要任务是确保降税减费、确保完成预算确定的税费收入。为此,加强征管刻不容缓。第一部分,王老师针对金税三期及对纳税人的影响进行介绍金税三期可以归纳为一个平台,二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四个系统包括行政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外部信息交换系统、税收业务管理系统。第二部分,王老师分享了三个来自金税三期系统的不同类型的案例。针对企业应对策略和提升税务管理的思路,王老师归纳了中小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包括,1)税务风险意识不强,重筹划轻风险控制;2)管理模式简单、管理环节滞后,应对税务风险的方式基本上是被动的、应急的和临时的;3)管理力量薄弱、管理资源缺乏,自主处理复杂税务问题能力弱等。为此,王老师提出,应当:1)推升管理层的风险意识:被动管理à主动管理;2)提升税务风险管理层面:防风险为主à创效益为主;3)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事后管理à事前管理,最好能推动政策改变。应对金三系统,王总监指出,推进和完善企业税务的信息化管理也是降低风险的方法。

 

第十一讲专题讲座主题为“个税法律风险防范路径规划(从企业和个人角度的探讨)” 由市律协税法委主任、勤理律师事务所主任陆易律师主讲。陆律师提及实践中不管是个人、企业、还是税务局,对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往往有错误的认识,或者为了操作上的便利有意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混淆。陆律师首先将这次个税改革定义为全方位的突破性变革。陆律师提及,本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的改革幅度和力度超过了此前的历次修正,是中国内地个人所得税改革进程中一次意义深远的历史性变革。第二部分,陆律师着重介绍征管方式上的变革。新个税法的征管方式相比以往更为系统化,从流程上看,包括实名认证、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续管理以及信用管理各个环节。最后一部分,陆律师为律师同行就新个税法下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责任做了归纳。从纳税维度看,纳税人主要责任在于信息收集和报送、实名办税、汇算清缴、离境清算等,特别针对专项附加扣除,新个税提出三点要求,包括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纳税人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留凭证等资料按规定期限妥善保存。税务机关针对专项附加扣除,可以进行各种形式的事中事后监管,包括协同管理、事后抽查、联合惩戒等。相对的,个税法下规定了扣缴义务人的责任,与纳税人相对应,扣缴义务人的责任包括扣缴税款以及汇算清缴、信息报送、留存资料、监督核查、扣缴信息反馈等。最后,针对风险控制路径,陆律师首先帮助律师们将税务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做了归纳,并对税务争议解决的一般流程做了介绍。

三、展业篇

个税改革和“金税三期”的“事中事后”管理模式在给律师在涉税法律服务领域创造了大量的服务机会。税务专业服务领域在探讨是否个人所得税法律服务在未来中国内地税务法律服务领域将占有一席之地。而事实上,针对股权转让以及高净值人群(比如演艺圈)个人所得税的争议已经持续被媒体关注。展业篇中,大家就一些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服务机会进行了讨论。

 

第十二讲专题讲座主题为“个税申报实务” ,由市律协税法委委员、申浩事务所沈其梅律师主讲。沈律师分五部分做了介绍,包括个税改革的目的和主要内容、相关新政、专项附加扣除、扣缴申报以及后续事项。

第十三讲专题讲座主题为“个税改革背景下的股权架构思路” ,由市律协税法委委员、启赋律师事务所(筹)合伙人钟黎峰律师主讲。钟律师分享了个税改革概要、常见的股权架构(VIE/红筹/双层爱尔兰)。

 

第十四讲专题讲座主题为“个税改革背景下的社保安排思路”, 市律协税法委委员、申浩合伙人李自力律师主讲。李律师分别从国际背景与与税收的国际惯例;新个税法一边降税,一边严征管;新个税法背景下社保征收的逻辑和按排,等三方面做了介绍。

 

第十五讲专题讲座主题为“私募基金投资人个税分析” ,由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春艳律师主讲。首先,杨律师介绍税务机关征管趋势包括三个方面:1)税务机关关心的对象由企业转向个人;2)同时税务机关关心的交易对象由对国内交易予以关注到现在关注国外交易;3)对案件的行为,个税法在第8条规定了反避税条款。其次,针对税务筹划,要谈税务筹划必须以“合规”为先。最后杨律师对于私募基金投资人个税问题为在场律师做了梳理。

本次培训在与会律师与主讲人的热烈答疑讨论中顺利结束。与会律师们一致提到,本次培训内容非常丰富,不但加强了税法理论基础,还对税法实务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风险防范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本期讲座的相关课件已经上传至律师云学院的课件下载中心,欢迎律师下载学习。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