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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将审议最低工资草案 最快明年底落实

    日期:2009-07-13     作者:中国新闻网    阅读:820次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12日表示,港府会采取以数据为依归的原则制定和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并将评估有关工资水平对不同界别所造成的冲击。因此目前谈论具体水平,未免“言之过早”。


7月8日,港府将劳工界争取多年的《最低工资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张建宗称,如条例草案的审议过程和临时最低工资委员会的工作顺利,预计最快可于2010年底或2011年初落实最低工资。

张建宗认为,首个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是整个制度能否顺利推行的关键,必须符合两大准则:即最低工资水平必须有效订立“工资下限”,防止个别雇员工资过低;同时又不致损害香港劳工市场的灵活性、经济自由和竞争力,或对弱势工人的就业机会造成重大的不良影响。

基于该理念,港府将会采取以数据为依归的原则制定和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并考虑一揽子的相关社会、经济及就业因素,包括现行工资水平、就业数据、营运成本、通胀情况,以及香港的相对竞争力等,还要评估有关工资水平对不同界别(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和低薪行业)所造成的冲击。

雇主不支付劳资审裁处裁决款项的“老、大、难”问题亦已困扰劳工界数十年,而本周三,《雇佣(修订)条例草案》已提交立法会审议。

张建宗说,这次的修订旨在将雇主不支付劳审处裁断款项的行为列为罪行,如雇主故意及无合理辩解而没有在到期须缴付日后14天内支付裁断款项,即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罚款35万港元及监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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