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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规:安全管理未达标官员将被处分

    日期:2009-07-17     作者: 刘畅    阅读:797次
     
     记者从昨天公布的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经历了数次审议,因龙岗“9·20特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被紧急“叫停”、暂缓表决的风波之后,该《条例》在规范性和操作性上进行了更严密的制订,明确安全管理未达标的政府部门和官员将被通报批评或进行行政处分,其中负领导责任的官员将被降职或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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