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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要控制房地产贷款风险

    日期:2009-07-20     作者:徐可奇    阅读:889次
       银监会昨日发布2009年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内容,刘明康主席强调,今年上半年我国银行业贷款规模迅速扩张,对推动经济企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贷款高速投放积聚的风险隐患也在增加。


刘明康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活动中的不审慎行为和冲动放贷、粗放经营的倾向有所抬头。当前,要特别防范项目资本金不实或不足风险、票据融资风险、贷款集中度风险和房地产市场风险等新的风险点。

根据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风险管理,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要严守资本充足率底线,保持资本充足率在当前水平上的稳定,确保资本构成的质量;要严守拨备覆盖率底线,在年内必须将拨备覆盖率提高到150%以上;要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加强对国家重点工程、中小企业、“三农”、保障性住房、重大科技专项、节能减排的信贷支持,严格控制对“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

另外要控制房地产贷款风险,严格执行“二套房”标准,严格按规定执行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对投资性住房要坚持首付高成数、利率严格风险定价和资信严格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与借款人100%“面谈”“面签”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假按揭”、“假首付”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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