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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透视:安置用地岂可造别墅?

    日期:2009-07-03     作者:smg    阅读:4,328次
     动迁安置用地,按理说,应当是建造动迁安置房的土地。然而,在原南汇区三灶镇的一块动迁安置用地上,却有人造起了联体别墅。接到当地村民的举报后,记者当即前往调查。

反映问题的村民告诉记者,他们原属三灶镇光辉村,十几年前,村里的宅基地被征用开发房地产后,镇政府就将他们整体动迁,异地安置到了现在这块占地61亩的动迁安置用地上,并要求村民按照有关标准自建房屋。当初村民们就很奇怪,50多户人家只用了不到28亩地,那剩下的33亩到底用来干吗呢?结果在上个月,村民的疑问有了答案:一名私营老板在余下的土地上造起了别墅。

(周炎昌 原三灶镇光辉村村民:这里的老板说 (土地)是买下来的 18万一亩 (我们)问(他)向谁买的 (他说)向三灶休闲度假区实业公司买的 他说自己买下来了 要自己搞房子了)(周舒 原三灶镇光辉村村民:我们安置过来的时候 给我们(每户)110个平方 他们现在给了多少个平方 自己清楚)

从已经开工的这幢别墅来看,它的占地面积至少是村民安置房的2倍多。村民们还听说,这样的别墅要造6幢,至少用掉近10亩土地。

(周炎昌 原三灶镇光辉村村民:房子大小我们不管 主要是国家有没有手续给他们 如果卖给人家(土地造)房子 是国家有批文的话 我们老百姓也没有声音了对不对)

为此,记者来到三灶休闲度假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记者:联体别墅施工许可证 规划许可证都有吗?将来能不能办下来产权证或者宅基地证?张仲刚 上海三灶休闲度假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办不下来 记者:那么这个联体别墅将来的性质是什么呢?讲得清一些 就有点大的违章(法)的房子)

尽管手续不完备,但这位负责人拿出一份1997年南汇区土地性质转变的批复文件,强调说,这块土地当初被作为安置用地时,就已被依法征用,从集体用地转为了国家建设用地,因此公司不存在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至于为什么造别墅,而不是动迁安置房,这位负责人竟称,这些联体别墅也是用来安置动迁户的,只不过安置的标准和以前不一样了。

(记者暗访:农民(人均安置标准)多少 40个平方 居民30(平方米) 我们安排的联体别墅一个人是56个平方 记者:这符合市里的相关政策吗?(镇上)有相关政策的 因为动拆迁如果按照市里的政策的话 回搬的老百姓不接受)

记者了解到,村镇合并之后,原来的三灶镇前几年被并进了宣桥镇,而宣桥镇规划部门在接到村民投诉后,已经叫停了别墅的施工。经查,宣桥镇政府认定建造别墅的手续不完备,占地面积也明显超出了动迁安置房的相关标准。

(汪剑官 宣桥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这个地方只能造老百姓动迁安置房 5个人以下的(每户) 一般是80到90平方米的建筑占地面积)

至于这些别墅也是用来安置动迁村民的说法,也根本站不住脚。

(汪剑官 宣桥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三灶)公司给我们反映 (造别墅的户主)他是对以前三灶镇作出贡献 贡献比较大的 当时(镇领导)奖励给他的)

市人大代表、著名律师厉明表示,过去由于相关法律不够健全,农村土地使用、村民建房等方面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情况并非个案,这不仅会干扰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发展,更是侵害到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加紧清理,稳妥处理。

(厉明 市人大代表:从目前来看 这些农民已经全部安置完了 还多出这么一块土地 显然令人不得不怀疑 当初去申请的时候 是超额申请 既然是超额申请用地了 在农民全部安置完以后 还有多余的土地 应该去还掉)

厉代表还建议,要通过健全完善相关法律,从根本上杜绝农村土地使用中的违法行为。

动迁安置用地上建起的联体别墅,谁来居住,人们不得而知。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内幕,希望有关部门能彻查清楚,给当地村民一个交代。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既然这些别墅属于违法建筑,那就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拆除,还其动迁安置用地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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