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修订法规规范“人肉搜索”保护公民隐私
日期:2009-07-30
作者:叶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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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8日获悉,深圳市委宣传部和公安部门在回复乔智等15名政协委员的提案时提到:目前正在提请并参与修订深圳现有互联网安全管理地方法规,增加“人肉搜索”行为规范和管理内容。
年初深圳两会期间,政协委员乔智等15名委员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大对互联网“人肉搜索”的监督管理,维护规范、健康、文明的互联网环境的提案》,曾一度引起市民网友的热议。乔智等人建议,应该加强对“人肉搜索”的管理和监督,进行有效引导和法律约束,使它不再游走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健康文明地发展;应该在言论自由和保护公民个人权利之间取得平衡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或滥用网络暴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予以惩罚。
深圳市委宣传部和公安部门经过详细调研后,终于对政协委员这一提案进行了回复。
公安部门建议,提请并参与修订深圳现有互联网安全管理地方法规,增加“人肉搜索”行为规范和管理内容。
回复认为,应由法制办牵头协调各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参与修订相关法规,明确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站单位应当负有建立相关制度、处置机制和采取人工文稿审核、先审后发、网络屏蔽、删除等人工、技术措施履行法定义务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被侵犯,减少侮辱诽谤信息的出现。同时,按照政府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各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权限,设定合理的处罚、责任追究条款,强化对“人肉搜索”事件产生过程的引导、监管,促使它在合法、理性的前提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