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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月起重新征收 800公里以上收40元

    日期:2009-07-30     作者:羊城晚报     阅读:1,174次
 记者昨日了解到,已取消了半年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8月1日(开票日期)起将重新开征,800公里以下航段加收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加收40元。


南湖国旅·西部假期相关负责人证实说,已经接到了相关航空公司的口头通知。记者通过携程网订票时也被告知,8月1日起要收取燃油附加费,飞北京的附加费为40元。

据介绍,6月30日,国内航油价格每吨上调了1030元,随即,包括国航和南航在内的航空公司向发改委和民航局递交了复征燃油附加费的申请。但紧接着国际油价大幅下挫,今天零时国内油价也进行了下调。一些乘客提出疑问:此时复征燃油附加费是否合适?若油价再降,燃油附加费会否再次取消?

据了解,早在2007年年底,业内就提出了航油价格与燃油附加费的联动方案,当时酝酿的方案有两套:一是直接让机票价格的基准价(平均每客公里0.75元)与航油价格联动,二是让燃油附加费与油价联动。航空公司倾向于后一种方案,但有机票代理则表示,在实际中难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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