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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制定印发《农业部督促检查工作管理办法》

    日期:2009-07-31     作者:中国网    阅读:834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农业部党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办理中央领导和部领导同志批示件以及其他交办事项,保证政令畅通,进一步推动督促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农业部日前制定印发了《农业部督促检查工作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提出了加强农业部督促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出督促检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农业部关于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遵循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讲求时效、保证落实的原则,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办法》对督促检查的工作责任、工作制度、办理时限、队伍建设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全面系统地规范了农业部各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基本要求。

《办法》特别指出了落实办理督查事项的时限要求。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的督查督办事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督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完成时限报告办理结果。年度性工作任务,原则上每半年报送一次阶段性进展情况,年底前报告落实进展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和部领导有特殊要求的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

《办法》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抓好督促检查工作的报告、通报、联系、责任等制度的落实。同时明确规定将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农业部文明单位评比内容。

今年以来,农业部着力构建了《农业部督查》平台,并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增强督查平台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同时,农业部还开通运行了督查管理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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