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本次到港投诉的内地投资客代表之一赖建平是上海市一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2007年6月因“轻信朋友介绍”购买了Accumu-lator,结果令2100万元资产化为乌有。身为律师的他承认,在签署A ccum ulator合约时并未细看其条款,对香港法律又不甚了解,令其无法“亲自使用法律讨回公道”。并感叹香港律师费太过昂贵,根本“打不起官司”。
首笔交易当天即暴跌
赖建平强调,此前从未接触过任何金融衍生产品,在投资方面亦是“偶尔炒炒股票”,故认为自己绝对算不上专业投资者。他称,2007年6月经“非常熟悉的朋友介绍”,与香港一银行女推销员张某相识,双方后来结成好友,曾多次一起吃饭、郊游。据他了解,张某经常到内地推销金融产品,有时甚至专程搭机前往推销,显然其“主战场就是针对内地客户”。
他指张某向他推销时从未提及产品有风险,仅称是“打折股票”,并竭力强调A ccum ulator具有以小博大、周转快、充分利用资金和为投资提供保障“四大好处”,而他出于对老友的信任,虽然看不懂100多页的英文档案,但仍签下了购买合约。最初他仅在账户中存入400多万元,首笔交易是以每股3.42元买入10万股联洲国际,该股当日即暴跌,至今仍以每股0.66元价停牌。
遭银行强行斩仓倒欠200万
银行从2007年11月底开始频频催促他增加保证金,若不从即以“斩仓”威胁,他只得不断追加账户金额,每次均数百万元,至2008年3月共计被追加至近2100万。此时他终醒悟原来银行并非扮演中介和代理人角色,而是跟他“对赌”,故愤而向荷银投诉并通过邮件宣布将账户交回银行,包括后续履约在内的问题一概由银行负责。
他回忆,当时其账户内的股票市值约1400万元,另有两只需履约的A ccum ulator股票。之后从2008年6-9月,荷银均未履行合约向他交付任何股票,他亦以为合约已终止。不料9月9日起银行再度从其账内强行扣钱,并违反双方达成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原则,延迟到18日才将相关股票交付。10月更强行斩仓,将1400万元的资产以500余万元贱卖,不但令其惨遭“血洗”,而且还倒欠银行逾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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